第三十四章
梁广夫妇这辈子没吃过什么苦, 赤牙派人赶走他们的时候,被怼了两脚,稍微一动, 便满身疼痛。
换作以往,他们早就找大夫检查了 , 然而现在饱腹都成了问题。
没有一家愿意收留他们, 他们露宿街头多日,冷冽的寒风吹得瑟瑟发抖,无尽的饥饿,看见路边狗叼着的馒头,都忍不住吞口水。
金贵的尊严好像枷锁束缚着他们,不允许他们去和狗抢食物。
刚开始江海香典当了自己的首饰, 他们花钱大手大脚,没两天就用光了, 她催促梁广去找个能维持生计的活干,比如去当客栈小二,或者扛麻袋,打杂的,怎么都行。
梁广当一辈子主子,岂会给人打杂?
梁广不去, 硬挺着, 等整整饿了三天后,终究捱不过去找活干。
可惜, 京城谁不认识几日前威风凛凛的梁家家主?
如今梁家所有铺子都封了,一点点被朝廷接管, 以前被梁广瞧不起的店家,掌柜, 都阴阳怪气,“哎呦喂,这不是梁老爷吗,您金贵,想来看不上我们这种小本生意,我哪好意思用您干活啊,您再想想办法,或者去求求官老爷,没准还能东山再起呢哈哈哈。”
“瞧我这嘴,我忘了,您就是因为贿赂,倾家荡产的啊,怪不得之前梁家那么有钱,我若是会贿赂,怎么可能赚不到大钱呢?”
“只可惜,钱来的快,去的越快,能从七殿下手里保住性命,小的觉得,你吃西北风都能活,命大着呢。”
梁广差点被气死,撸起袖子想去揍那人,结果人家仗着人多,拿着扫帚把他轰出来。
江海香受不了了,带着梁广前来江府。
他们固然憎恨江含之,但是为了能活下来,不得不这么做。
江海香知道江含之铁石心肠,便想求着老夫人,能收留他们,哪怕不收留,看着她曾经是江家人的份上,也应该给他们点钱。
她想着,等见到老夫人,一定好好悔过,却被拦在门外。
“托你们的福,老夫人病了,见不得乱七八糟的人。”一名丫鬟没好气地说道,如果不是香夫人,江家也不会惹上官司,现在竟然还有脸面回江家。
小姐姑爷要大婚了,可不能被人打扰了喜事。
平时江海香在江府作威作福,不把丫鬟下人们当人,这次江府的下人也对他们不客气,其中还有一位是上次让梁广写欠条的,对方的话,她一直铭记于心。
说他们是奴才,贱婢,随便打杀了都没人过问。
恐怕当时梁广夫妇做梦也没想到,有一天沦落的连下人都不如,至少人家有吃有穿,他们饥寒交迫,难以果腹,再这样下去,用不了多久,便会死在外面。
没有人觉得他们可怜,这都是他们应得的报应。
江府侍卫上前毫不客气把人轰走。
二人狼狈地滚到一个巷子。
“我早说过,江府没用。”梁广沈着脸,这段时间他造得邋遢,脸色暗沈,头发乱糟糟,胡子都打结了,他厌倦了就会哭的女人,“真晦气,娶了你这丧门星。”
江海香觉得这话有点耳熟,不就是当初她用来嘲讽王芋儿的吗?
她气不过,怒其不争:“你自己脸赚钱的本事都没有,凭什么怪我?当初我嫁给你就是眼瞎,在江家捞到多少好处怎么不说,现在作得倾家荡产反咬一口,梁广你能耐了你,现在儿子还在大牢里,你有能耐跟我发什么疯,你把昌荣救出来啊!”
江海香揪着梁广的衣领,大骂废物,梁广受了她一辈子气,这次可不惯着她,二人瞬间扭打起来,路过的百姓吓了一跳,怕事的远远躲开,不怕事的指指点点。
这时,一架豪华的马车停在巷子口。
一声文雅的声音,从车内传出:“罗羽,看着他们可怜,给他们点吃的吧。”
“是。”
……
昨天江含之还听说梁广他们来过江府,第二日却得知,江府附近的一个地方死了两个流浪的乞丐,一男一女,浑身是血,死相凄惨!
有人认出来是以前的梁家家主。
京兆府新上任了一名府尹,刚上任就死了人,立即派人前去查看,却一点线索也没有。
据说有人看见他们在巷子里打起来了,后来又有好心人给了点吃的,可是他们并非中毒而亡。
最终只能猜测他们是穷途末路,互相殴打至死,便不了了之了。
只能通知亲戚,把人领走 。
所以,他们通知到江府,然而江家马上要办喜事,哪会管那白眼狼?
文信诚气度当人不是普通人能比的,派人给挖坑埋了,虽懒得给弄张席子,但至少入土了。
之后吩咐下人用艾草洒水去去晦气。
娄非渊倒是想到牢里还有一个没处置,但是马上要成亲了,他心情不错,不想去沾血,所以便派赤卫队的人告诉了梁昌荣父母的死讯,然后把人送入宫中。
既然沾花惹草,那就除了那孽根,免得今后再祸害人家姑娘。
梁昌荣本来就瘸了一条腿,这段时间一直坚持,等待梁广二人来救他,没想到得到父母已死的噩耗。
“你们要干什么,放开我!”
他像死猪一样被人架着走,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,疯狂挣扎起来。
他那点力气,怎么抵得过经过训练的狱卒?
狱卒:“七殿下仁慈,饶你一命,派我等送你入宫。”
入宫?
狱卒:“净身,你之前兴风作浪,强抢民女闹出不少人命,能活着,还有机会入宫,已经是你莫大的荣幸,少废话,还不快走?”
这不是要他的命吗?
要知道梁昌荣最宝贵的就是他那命根子,一想到即将面对的事,梁昌荣直接吓得昏了过去。
一股子尿骚味,让狱卒嫌弃得蹙眉,干脆往地下一丢,拖着走。
……
十月十二,宜嫁娶!
新婚男女成亲前三天晚上不能见面,江含之不讲究这些,但文管家大人这件事上冷漠无情,毫不客气把缠着大小姐的狐狸精撵到婚宅。
江含之已经三天没见阿冤了,对方委屈巴巴的表情记忆犹新。
他一走,江含之久违的失眠又出现了,好不容易天快亮的时候,突然梦见一个火红色,巴掌大的小狐狸崽子掉怀里,然后攀着她的手臂,尾巴晃了晃,眼泪汪汪地嘤嘤嘤。
江含之小时候对小动物很喜欢,可是经历过末世,早就已经变得冷心起来,碰见兔子都会想到麻辣兔头!
看见狐狸……
她和梦里的狐狸面面相觑,最终叹口气,“罢了,狐狸不能吃!”
“谁说不能吃的……”狐狸崽子稚嫩嘤嘤嘤突然变成魅惑人心的男子嗓音,江含之眼前一花,怀里的狐狸崽子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一身红纱,魅惑横生阿冤。
半遮半掩的红纱衣下,完美的体魄勾勒出来,肩宽臀窄,胸膛健壮,身姿挺拔,肌肤白得惊心动魄,墨发披散在身后,配上如画的眉眼,红艳的薄唇,好似山涧的精怪,稍有不慎便会被迷了心智。
他揽着江含之的腰,嗓音魔魅:“之之,狐狸能吃,你试试~”
江含之:“???”
“之之~”炽热的呼吸轻洒在脸上,阿冤低头,眼眸潋滟动人,江含之看一眼都觉得浑身发热,手抵住他的胸膛,蹙眉告诉他别闹。
阿冤一点也不听话,直接压了下来……
别人都是被恶鬼吓醒,江含之却是被艳鬼缠醒。
往日阿冤除了会撒娇,黏人了一些,其他的举止还算得体,偶尔还会有点小纯情。
结果梦里的他,宛如真狐狸精转世,一举一动让人头皮发麻。
饶是江含之没心没肺,也有点遭不住。
导致洗漱完毕,穿上嫁衣,梳妆打扮后,她还有些惊魂不定,大喜的日子,眼皮一跳一跳的。
“小姐,再忍忍,马上就能见到姑爷了。”夏小荷跟喜娘在一旁给她贴花钿,挽发,见她魂不守舍,不由地调侃出声。
江含之回神,听到这话嘴角一抽,“倒也不用这么……迫不及待!”
她一想到那个梦,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感。
说好的名义上婚姻,她该不会是……觊觎人家美色了吧?
打住,不可以!
阿冤平时那么单纯,绝对不会像梦里那么放浪形骸,还说一堆骚话!
若不是她醒来的及时,指不定向什么不可描述的地方发展。
“含之,你相好的来接你了,准备好了吗?”垄鹂在门外敲门。
她一大早就跟着风风火火忙活,大概边关很少有这么热闹的景象,她还认识新娘子,所以比较兴奋!
门外一阵劈里啪啦的爆竹声,夏小荷赶紧帮江含之盖上盖头。
夏小荷搀扶着江含之,一开门,便看见除了垄鹂,文管家也带着一群人站在门口。
他脸上噙着笑意,对江含之伸手:“大小姐,我带你去吧。”
一般而言,女子出嫁,理应由父亲或者兄长送上花轿。
而他们在江府拜堂,江含之没有父兄,文信诚想亲手,把她交给夫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