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6 章
邹斐的脸色非常精彩,袁笛敢说,这是他这辈子遇到的,最尴尬的事情之一。
“别喝了。”邹斐伸手,从她嘴边截走那只装满咸汤的碗,这时候倒是面无表情了。
他心里肯定尴尬得抠jio,就是好面子罢了。
“没关系,味道是好的,下次再接再厉!”袁笛还好心鼓励他。
邹斐瞥她一眼,眼里明明白白写着“你就别哄我了”,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,生着自己的闷气。
不知道为什么,袁笛从他身上看到了一点以前看不到的东西。
像是一颗种子,忽然萌了芽,生出了茁壮的枝丫,又像是一颗干瘪无味的柠檬,无端端的,就找回了它鲜活生动的滋味,不管是令人眉头一皱的酸,还是如少年般的青涩,亦或是苦后的回甘,千回百转,泛着人间烟火的味儿。
邹斐忽然想起了什么,从胸腔闷出一声低沈的笑声,无奈道:“可能是睡糊涂了,把盐当成鸡精了。”
“怎么,工作很累吗?”袁笛捧着脸,看他把汤倒进水池,又乒乒乓乓地洗起碗来,很居家贤良的模样。
哎,绝世好男人只在游戏里吧。
“不是,昨天出去写生有了一些新体会,一画画就停不住手,昨天差点就在湿地公园睡着了。”不知道为什么,他连话都多了不少。
“邹先生注意身体呀!”
邹斐转身,脸上带着疑惑:“怎么你一直叫我‘邹先生’?”
“先前不是说过了嘛,要和邹先生平辈论交,但直接叫你名字,多少会有点不礼貌,所以折中一下,怎么,‘邹先生’不好听吗?”袁笛的眸子闪出璀璨的光,头发微乱又蓬松,像只圆眼短尾的小猫,偶尔擡头,讨好地呜叫一声。
邹斐收回目光:“没问题,很好。”
想起她以前要跟自己划清界限,用的也是“邹先生”这个代称,总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袁笛走到冰箱前,发现往日空空荡荡的冰箱今天装满了各种蔬菜和食材,笑着说:“小翊打游戏不爱吃饭,半夜肯定饿得起来找东西吃,还是给他做个打卤面吧。”
她熟练地从冰箱里拿出食材,把邹斐推到餐桌前坐下,叉着腰骄傲满满:“就让邹先生也蹭一下小翊的饭,尝尝我做的打卤面吧!”
邹斐坐在白色餐桌旁,双腿交叠,丝绒质地的睡裤垂下来,显出他精瘦纤长的肌肉线条,气质斐然。
袁笛切菜煮面一气呵成,还煎了两个爱心形状的荷包蛋,开火炒了浇头,淋在面上,色香味俱全。
她把一碗面放在邹斐面前,鞠了一躬,一本正经地说:“感谢我和小翊的衣食父母邹先生,祝您用餐愉快!”
说完就端着托盘里的另一碗面,噔噔噔上楼去了。
邹斐看她跑得飞快,还有些担心她的脚,不过转头一想,青少年的恢覆能力好,没准她的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。
桌上的打卤面红红绿绿,香味四溢,她的刀功很好,细致精巧,连一只蛋,都要煎成俗气的爱心形状,不过这让他感觉很好,好像生活浸润了烟火气,空寂的房子也变得充实了起来。
或许袁笛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吧。
他想起昨天画好的那副画,他把它叫做《家》。
很长时间以来,他以为自己是没有家的,直到袁笛和袁翊住进来,带来了欢笑和泪水,还有一种奇妙的温馨感。
这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,是那个充满商业气息丶背叛和离心的家庭,给不了他的。
袁笛敲了敲袁翊的房门,听见里面游戏的激烈声音,怀疑这小子根本不怕手废了,都只有一只手了,还敢打游戏。
“进来,门没关。”袁翊在里面喊。
袁笛推门进去,看见袁翊挂着耳机,面前电脑显示器上是一款最近大火的竞技类游戏,需要极强的操作,他用左手笨拙地操作着,屡屡失误,动作急促,看得出来心急了,脸上却没有愠色,十分耐心地调整着动作。
“网虫特供打卤面,吃不吃?”袁笛把面放在他嘴边晃了晃,得意洋洋。
“放下吧。”袁翊一反常态,竟然没跟她斗嘴。
袁笛狐疑地看着他,但他身子坐得板正,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。
“那我出去了,碗你自己拿下去洗,不要放在房间里过夜哦。”
袁笛关门的同时,袁翊的耳机里传来年轻男子的声音:“袁翊,你这样练习不是个办法,要把左手练到右手的熟练程度,恢覆画画,肯定要花不少时间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袁翊不为所动,依旧操纵着自己的人物发起一个连招,然后——断了。
“袁翊,咱俩是从小穿一条裤衩的好哥们,你想什么,哥能不知道吗?”说话的,是袁翊最好的朋友程颂,以前在一个画室学绘画,后来程颂家里让他放弃画画,改学经济,把他送到国外学金融去了。
“你从小就要强,我还记得以前你和你姐成绩都不好,有人就说是你姐没给你做好榜样,明明是个聪明孩子,怎么可能学不好,你姐那天哭得撕心裂肺,一边哭一边做数学题,犟得要死,天都黑了还不肯回家,你一个人跑了,还是我把她送回去的……后来你的成绩就突飞猛进,其实都是为了你姐姐吧?”
袁翊抿着嘴唇,没搭话,画面上的人物却停了下来,弯着腰喘气。
“其实你姐的先天性心脏病,跟你没关系,你真没必要自责这么多年。”
同胎而生,一个健壮聪明,一个病弱蠢钝,医生说,是他在妈妈肚子里太霸道,把袁笛的营养抢走了,导致她发育不太健全,生下来就多灾多病,早些年几乎就是个药罐子,家里堆成小山的药盒,都藏在他的床底。
医生还说,是他踹了袁笛一脚,所以袁笛是姐姐,他是弟弟,其实,按照两人的发育情况,身强体壮的他才应该是先出来的那一个。
袁翊听见这句话的时候脸一下子拉得老长,妈妈就安慰他说,要不是他踹了姐姐一脚,姐姐可能就会因为生产时间过长,闷死在她肚子里了。
袁笛从小就很乖巧,因为生病,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药味儿,其他小朋友觉得她脸色苍白,像个吸血鬼,都不敢跟她玩,还经常编口头禅惹她哭,她一哭,袁翊就提着小拳头去揍人,爸爸妈妈每次去学校,都是为了处理他打人的后续,为了他焦头烂额,反而很少关注到袁笛被霸凌的事情。
还有,袁笛和袁翊从小都是学了画的,但袁笛在画画上实在没什么天赋,不如袁翊有灵气,被袁世清的朋友说过几次,袁笛就封了画笔,缠着妈妈去上芭蕾舞辅导班了。
后来袁笛长大了,身边也没两个朋友,所以才会那么轻易地被李芘和江思思哄骗,其实她不是不知道李芘图的是她的钱,但她愿意用钱去买一份友情,尽管那友情虚伪得令人作呕。
袁翊提醒她,可袁笛哭着对他说:“都是爸爸妈妈的孩子,甚至是龙凤胎,但是,我却没有继承爸妈画画的天赋……从小到大,爸爸妈妈只看得到你打架,也只看得到你拿回家的奖状,袁翊,我真的很嫉妒你,要是我是妹妹就好了。”
她心里很难过,但也只是说“要是我是妹妹就好了”。她知道袁翊很好,知道袁翊是为了她打架,为了她提高成绩,但两人之间的鸿沟,也是因此产生的。
那之后不久,车祸就发生了,天翻地覆的那一刻,袁翊下意识扑向身边的袁笛,把她牢牢抱在怀里,用单薄的少年身材,完完全全地护住了她。
失去意识的时候,他笑了笑,想到:袁笛,我不欠你了,下辈子给你做哥哥,好不好?